為深刻吸取山西呂梁“11·16”火災事故教訓,認真貫徹落實應急管理部、國家消防救援局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天津市消防救援總隊立即采取有力措施,組織召開緊急視頻會議,部署各支隊深刻汲取火災事故教訓,聚焦高風險場所,全面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時,發布通知要求各支隊針對夜間營業的人員密集場所,在節慶假日等重要節點期間開展錯時檢查和集中夜查,全力確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勢穩定。各支隊迅速落實會議精神,由支隊主要領導帶隊,班子成員分片包干,深入轄區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市場商場、倉儲物流企業、公共娛樂、醫院、寄宿制學校、養老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勞動密集型企業開展消防安全督導檢查和錯時夜查,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隱患,保持高壓執法態勢,切實推動單位主體責任落實落地,全面推進專項行動,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和平支隊圍繞“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百日行動,針對轄區沿街店鋪、批發零售市場、商貿市場等容易出現違規住人的場所開展監督檢查,執法人員在檢查期間發現某超市存在住宿與非住宿的合用場所設置在地下建筑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支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對該超市處以停產停業,并罰款6000元的處罰。


河東支隊檢查發現轄區某勞動密集型企業儲藏室隔墻采用泡沫夾芯板材料搭建,嚴重威脅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等法律規定,對該單位隱患部位實施臨時查封。


武清支隊對轄區單位違規用火用電行為開展消防執法工作,檢查過程中,發現某電動自行車經營部店內一處明敷的電氣線路未采取相應的防火保護措施,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規范》相關規定,責令單位對隱患進行限期改正。武清支隊在對該單位進行復查時,發現該單位店內電氣線路問題仍未改正完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相關規定,責令該電動自行車經營部停止使用明敷的電氣線路。


西青支隊圍繞轄區工業園區消防安全開展排查整治工作,聯合中北鎮政府對中北工業園內占用消防通道和防火間距的違章建筑進行拆除,共拆除違章建筑4000余平方米。
山西呂梁“11·16”火災發生以來,全市消防救援機構共檢查單位733家,督改隱患1099處,臨時查封12家,“三停”15家,罰款36.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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