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保險,出事了為什么不給賠?中國人壽壽險天津市分公司整理了一些常見的保險遭拒賠的情況,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不會無緣無故拒絕理賠,大部分的遭拒賠理由可總結成以下幾點:
NO.01:保障范疇與理賠問題不一致
購買保險的險種(保障范疇)應該與實際發生的需要理賠的事件一致。簡單來說就是:意外屬于意外險的范疇,疾病屬于疾病險的范疇,且不同的保險所保障的實際情況略有所不同,如果發生疾病,無法通過意外險進行索賠(疾病屬于疾病范疇,需要購買重疾險等提供保障),同時,對于某些合同上標明的特殊情況,也沒有辦法進行理賠。
NO.02:問題發生在保險期外
保險都有對應保險期限,即從保險責任開始到終止保險時間,保險合同也只能在生效日至結束時間范圍內才能接受理賠,如果事件發生在保險期之外,保險公司也沒有辦法進行理賠。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對應保險期限外,保險還存在等待期、猶豫期、合同失效期以及由于未及時繳納保費而導致的保險期暫停等特殊情況,大家一定要仔細閱讀相關條例并咨詢業務人員,問清具體保障期限,確保在保險保障期限內進行索賠。
NO.03:符合責任免除
幾乎每個合同都會存在責任免除條款(又叫除外責任),即在部分特殊情況下,保險公司可以免賠,比如以下幾種就是常見的免責情況:
①投保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傷害;
②被保險人酒后駕駛和無證駕駛導致傷亡事故;
③投保后兩年內自殺身亡;
④犯罪、吸毒、拒捕等違反社會治安的行為,保險公司不予保障......
當然,不同險種會有不同的免責條款,像是醫療類保險也會特別強調,對先天性畸形、流產、整容等醫療事故,也無法承擔保障責任。
NO.04:沒有盡到如實告知的義務
保險的前提是投保人和保險公司之間的“彼此信任”:這樣的信任即體現在投保人相信保險公司會為自己的人身、財產等安全提供切實保障,也體現在保險公司相信投保人如實告知相關情況上。
也就是說,在保險人進行投保的時候,在被問及相應情況時(最常見的是在購買醫療類保險時問及健康狀況以是否已經存在各類疾病)都應如實告知,避免因為隱藏實際身體狀況而導致保險不成立,這樣即使后續出現的問題和隱瞞的事實不相關,保險公司也可能會拒賠,若因故意隱瞞導致后果嚴重的,甚至還可能會構成“騙保”。
綜上所述其實很多時候并不是保險公司不愿意進行賠償而是實際情況不符合賠償標準因此,除了有保險意識能夠讀懂保險合同也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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