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身損害賠償與保險理賠過程中,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傷者對流程不熟悉、對賠償金額期望較高的心理,以“專業代理”“包辦高額賠償”為名,介入事故處理與理賠環節,形成了所謂的“人傷黃牛”現象。
中國人壽壽險天津市分公司今天就帶您一起了解,“人傷黃牛”的主要表現及社會危害有哪些。
“人傷黃牛”的主要表現為:
1·低價“買斷”事故,取得代理權;
2·偽造證明,虛增保險損失;
3·“專業律師”代理,擾亂司法秩序。
“人傷黃牛”的主要社會危害包括:
1·嚴重損害傷者、客戶、保險公司的正當合法權益;
2·“誘訴”“逼訴”等手段造成大量訴訟案件產生,增加訴累,造成國家和社會司法資源的浪費;
3·激發事故方、保險公司三方矛盾,“哭、鬧、堵”等不正當行為頻發,惡意制造社會輿論風險事件,增加社會的不穩定性。
內容來源:中國人壽保險服務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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