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提 不敢休 不能休
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落實更難
相比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休假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員工而言更是“遙不可及”,他們明知有此規定,但仍然不敢休,不敢提,甚至有些員工怕因為休假丟掉工作。
★中小企業員工:不能休 不敢提
海南某門窗幕墻工程公司預結算員程麗說:“每周單休,周六上班不算加班,即使休假也會扣錢,給不給休看領導,公司幾乎沒人休過,但春節會多給休幾天。”
長沙某連鎖超市工作人員張小蓮提到:“工作十幾年從來沒有帶薪休假過,雖然《勞動法》里有規定帶薪休假,但是我們提都不敢提。”
任職于長沙某私企(制造業)的隋意說:“平時連雙休和加班費都難以保證,更別說帶薪休假了。”至于補償款一事,他感嘆道,“請假是要扣工資的,更別說補償款了。”
★個體工商戶員工:沒年假 不敢休
“我們沒有帶薪年假,完全沒有。”在廣州街頭,從事個體服裝銷售的廖小姐無奈地說,“正規公司才有年假,一般私營店是沒有的。”
蘭州一奶茶店員工說,雖然有帶薪休假,但是不敢休,因為休了就沒崗位,會丟掉工作。
企業:休假不應一刀切的強制執行
記者的調查顯示,也有不少的企業負責人支持帶薪休假,但他們提出休假應該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而定,而不是一刀切的強制執行。
“希望政府允許員工自由選擇帶薪休假,而不是對任何行業帶薪休假制度都一刀切,因為有時會影響工作影響業務進展,影響整個部門業績,乃至企業業績。” 上海某紡織企業高管張經理做出上述解釋。
深圳果樹財富公司CEO吳復申給出了自己的建議,加強崗位管理的科學性,如實行“同崗多人制”、“輪崗制”,確保同部門內每個人都能達到各崗位的技術要求。“這樣,管理人員就不會因職工休假而產生后顧之憂。”
鮮有維權:不會為幾百一千塊撕破臉
既然有政策、有條例,用人單位為何敢不執行,員工為何不敢維權。某酒店行業的黃小姐似乎一語中的,“不會為了幾百一千塊撕破臉,只有即將離職的職工才會向用人單位要求補償,現實擺在眼前,職工與用人單位打官司是勢單力孤的。”
以北京為例,根據媒體去年的公開報道,北京人力社保局提供的數據來看,單獨因帶薪年假事宜而提起仲裁的案件少之又少,即使有相關訴求也都是集納在勞動報酬類之中,跟在要求清欠拖欠工資、加班費等訴求之后。據統計,勞動報酬類案件占到所有勞動爭議案件的一半以上,而其中涉及帶薪年假的不足5%,基本上也集中于在離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做出的追償。
湖南省旅游研究院院長、湖南師范大學旅游學院院長夏贊才表示,“帶薪休假雖是一項法律制度,但因其缺乏硬性和強制性,執行力度并不夠,這才導致現在也沒辦法落實到位。當一條法律變得可執行又可不執行時,那么企業由于自身的逐利性,就可能將它忽視。”夏贊才院長介紹說,《勞動法》中勞動者的許多基本權益在一些單位企業里都沒有真正得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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